香港海關
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《基本法》及《香港國安法》知識。在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》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。申請人必須在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》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。
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相關的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》測試或未曾在相關的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》測試考獲及格成績,仍可作出申請。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》測試。
持有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》測試(學歷要求定於完成中學階段程度或以上但低於學位/專業程度職系)及格成績的申請人,日後將不會被安排再次應考同等或更低程度的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》測試。
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》測試是一張設有中英文版本的選擇題形式試卷,全卷共20題,須於35分鐘內完成。申請人如在20題中答對10題或以上,會被視為取得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》測試的及格成績,有關成績可用於申請所有學歷要求低於學位/專業程度的公務員職位。